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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会议】学院各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

来源: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 发布时间:2023-03-20浏览次数:作者:朱希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23年3月8日至3月15日,学院各党支部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

为充分开展好相关工作,院党委制定了《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院领导和支部书记组成的指导工作组。会前,各支部召开了支委会,讨论研究决定本支部组织生活会具体事项等,组织全体党员聚焦主题,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通过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

各支部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召开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了思想基础。

组织生活会由各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挂点联系的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各指导工作组均到会指导。

会上,各党支部书记向支部全体党员汇报2022年度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并代表支部作对照检查,通报支部委员会征求意见、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随后,每位党员结合实际,按自我对照检查、其他党员同志提出意见、个人表态发言的程序逐一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们在红脸出汗中有效凝聚了共识,增进了团结。

接着,全体党员根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民主评议程序对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最后,参与指导会议的指导组同志对会议进行点评,对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充分准备予以肯定,也指出了不足,提出了意见建议。

通过此次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同志受到了思想洗礼,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之处。大家纷纷表示一定会不断以更高标准来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立足工作实际,铆足干劲、凝心聚力,全力做好新一年的各项工作。

(撰稿:朱希;文字编辑:肖楠、任磊;责任编辑:肖志欣;初审:林洪斌;复审:李琪;主审:曾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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