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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科研处工作职责

科研处是学校的职能机构,承担科学技术研究活动组织、科技开发、高职研究、学术交流、学术活动意识形态监管等工作。其职责如下:

1.制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学校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负责制订、修改学校科研政策及科研管理的各项管理文件;协助研究和制订学校发展规划。

2.科研项目和科研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纵向、横向科研课题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各系部申报的科研项目的立项、一审和成果的评价等);负责技术专利、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负责科研成果奖励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组织校级教育教学科研立项、结题工作,市级、省部级、国家级教育教学科研立项申报工作;负责学校所有科研成果统计、登记、分类及级别界 定。负责科技信息情报搜集整理以及科研档案的管理工作。

3.学术交流工作:负责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管理与意识形态监管;负责研究机构学术团体的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工作,科研合同管理工作;负责接待来宾洽谈科研项目及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建立科研联系。

4.科研建设和科研人员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学科建设的管理,帮助各部门建立明确的科研方向,培养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研特长,形成学校整体的科研特色和学科优势。做好科研岗位人员的各项管理工作。根据学院学术委员会授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5.完成上级部门或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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