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院科研项目及科学科研成果意识形态审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20 点击数:

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金沙990活动大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金沙990活动大厅纵向科研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加强对学院科研项目,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和成果意识形态审核,具体通知如下:

学院对纵向科学科研项目,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或发表哲学社会科学类成果,进行统一管理,实行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课题)组所在申报部门负责意识形态相关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学院级审批。各系(院)是项目(课题)组申报统一归口相关各系(院),由各系(院)统一汇总上报科研处,行政及教学教辅部门人员申报科学科研项目,按照《金沙990活动大厅关于成立各专业教研室的通知》(赣州职院字〔2020〕103号)文件精神,需要从各系(院)所在教研室申报,切实履行院系二级管理职能。项目申报负责人为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所在系(院)要对项目内容等方面进行研判和审核;对涉及人文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须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意见;学院宣传统战部作为学院意识形态管理部门对学院各类科研项目进行意识形态方面的审核;科研处作为科研职能部门对各科研项目负责人的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进行审核审核后由科研处汇总项分管院领导及主要领导报告。

申报科研项目前,相关人员、相关部门按照上述程序,填写《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成果)意识形态审批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学院科学科研项目和成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附件:金沙990活动大厅科研项目(成果)意识形态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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